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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聋通窍丸等3则广告严重违法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食药监局近日公布2016年第8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耳聋通窍丸”等3则严重违法广告上黑榜。
  3则严重违法广告具体违法情节如下: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耳聋通窍丸”,其产品功能主治为“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其广告宣称“市里有一个退休老干部患老年性耳聋,花了很多钱效果都不好,没想到用上3副耳聋通窍丸……”等内容。该广告以患者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部解压器”,其产品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小关节紊乱,急慢性腰肌劳损,急性腰扭伤,轻度滑脱,腰椎骨折固定,脊柱侧弯的康复治疗”。其广告宣称,“不管你术后复发多少次,只要没有隔断神经,戴上‘太空腰带’,很快就不疼”等内容。该广告超出了食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华德虫草菌丝体片(广告标示名称:冬虫含片)”,其保健功能为“抗疲劳”。其广告宣称,“冬虫夏草作为享誉世界的高端保健品,正被越来越多的三高患者服用和推崇”等内容。该广告超出了食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以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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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聋通窍丸等3则广告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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