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销售召回车辆◆2版


    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汽车召回制度的不断完善,汽车召回事件已并不鲜见。在销售者构成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可采取更有利的维权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陈某与被上诉人奔驰汽车生产商及销售商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并最终改判支持陈某要求奔驰汽车销售商退还其定金并予以三倍赔偿的上诉请求。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销售召回车辆◆2版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