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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作者: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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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杨红灿局长查看信誉楼商场为消费者退换货情况登记表。
■本报记者 李建 文/摄
  11月22日,全国部分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在河北省沧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沧州市副市长赵国权致辞。会议由总局消保局副局长黄建华主持。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消保和12315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2日上午,与会人员先后来到沧州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试点单位信誉楼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颐和广场街区、泰大家居广场,观摩了试点单位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开展“好人之城、美丽沧州、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各项成果。
  在下午召开的经验交流会上,杨红灿局长对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抓住典型进行示范引路,引导企业善待消费者,切实有效解决消费争议、确保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做法表示肯定。杨红灿指出,企业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是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着力点。各地要将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两项维权制度”落实工作融入创建活动之中。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有力载体。各地要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深入推动企业创建、行业创建和区域创建,继续扩大12315“五进”网络覆盖面,及时引导新设立的大中型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吸收家电、服装、旅游、电信、维修等领域的行业组织作为12315绿色通道单位,在城市街区、农村乡镇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杨红灿要求各地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既要积极推动建立有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又要注意整合工商、市场监管内部消费维权力量,合力推动创建活动。
  会上,河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上海、广西等地工商局消保处长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推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创新活动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据悉,去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在江苏苏州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就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今年9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国家工商总局马正其副局长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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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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