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这些“幸福产业”,将会迎来哪些利好,又会给消费者带来什么样的幸福?11月29日,在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相关人士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盘活社会存量资源
记者注意到,在《意见》中,曾不止一次提到“盘活存量资源”,如在“大力促进体育消费”部分,就提到“盘活存量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在“全面提升养老消费”,也提到要盘活社会资源,增加养老设施的供给。
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副巡视员赵立东就此分析认为,当前消费增长面临着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即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究其原因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软硬环境不规范,影响社会资本增加消费有效供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消费供给调整升级滞后于需求变化。
赵立东举例说,目前,大量的体育场馆由于管理体制约束,使用效率不高。下一步既要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满足老百姓基本体育消费需求,也要创新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商业运营,满足多层次的开放利用。
民政部福利司副司长孟志强也表示,由于养老服务业也是一个投资成本比较高,一次性投入比较大的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有利于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到养老服务业当中来。
孟志强举例说,目前像北京这样大城市的一些老城区以及新建成的居住小区普遍存在养老服务设施匮乏的问题,而很多闲置的资源,像厂房、办公楼都是位于城区或者人口的聚集区,它通过一定的程序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以后,能够非常有效地解决和缓解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民政部将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起协调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资源,将城镇当中废弃的厂房、医院、事业单位改制以后腾出的办公用房等各类机构,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从而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发展新兴旅游产业
在欧美影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开着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的旅居车旅行,玩到哪就住到哪。近年来,这种生活方式也已引入我国,但由于配套设施比较落后,让这种“拖着房子去旅行”的生活常常遭遇磕磕绊绊。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指导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张西龙表示,国家旅游局已经会同1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解决制约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问题。既要解决旅居车本身的上牌上路难的问题,也要解决营地问题,还要解决安全问题。
《意见》还提出,要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等。
壮大数字文化产业
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1.7%,手机网民达6.56亿人,各类互联网服务应用均保持了高速增长。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促进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也不断催生出数字文化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意见》中提出要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高政表示,大力发展壮大数字文化产业是在文化产业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文化产业供给水平,改进供给结构,也有利于促进文化消费,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消费新需求。
高政还表示,文化部正在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准备出台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目标是:培育若干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以及各具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构建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数字文化传播体系;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重点领域实力明显增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支撑平台更加成熟,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要素齐备、链条完整、结构合理、效益良好、消费活跃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数字文化消费需求,提升中华文化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