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打击、遏制北京非法网络经营主体,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京网络市场良好经济秩序,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稽查大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及北京市工商局的要求,制订了行动方案,重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监测监管。稽查大队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举报为突破口,优化流转程序,大力推进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对服装、童装、箱包、鞋类、手机、小家电等11类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对儿童和老年用品、电子产品 、服装鞋帽等商品进行重点监管。据统计,2016年度共计抽检95批次,立案26件,罚没款80.4万余元。
二是加强互联网违法案件查办。
按照新《广告法》有关规定,查处了一批在自设网站及第三方平台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经营主体,涉及金融、服装饰品、汽车服务、POS机等商品和服务领域,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广告环境。
三是畅通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制定《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与工商所关于涉及第三方平台举报案件线索衔接流程规定》,明确并畅通涉及在市内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举报案件线索流转程序,认真履职,妥善处理此类举报。
四是强化信用监管。针对网络经营者的失信行为,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举报等网络维权渠道,大力推进举报转立案工作,重点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稽查大队已将18户未在住所地经营电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据了解,截至2016年11月20日,丰台工商分局共办结涉网案件90件,罚没款1019万余元。(高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