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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联合多家企业拟推出更严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摘掉人造板“高污染”的帽子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记者 任震宇
  为了摆脱人造板行业“高污染”的名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满足消费者的环保需求,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近日推出了高于国标要求的团体标准。这是记者日前在参加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开展的“聚焦木制林产品专家学者、媒体考察采风行(两广站)”活动时了解到的消息。
列入“高污染”目录
  日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正式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NFPIA1001—2016),同时授权首批24家企业使用社团标准。
  业内专家向记者透露,之所以出台这一团体标准,原因在于人造板行业背负了“高污染”之名,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根据环保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人造板被列为双高行业,而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录,人造板行业就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等优惠,甚至出口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环保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每年修订一次,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名录,2015年的名录包括837项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69项设备(2015年名录)。被列入“双高”名录的产品,或者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或者不予出口退税;或者对生产企业进行更严格的授信管理等。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石峰告诉记者,被列入“双高”名录确实对人造板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
环保产品受欢迎
  现行国标《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根据甲醛释放量将人造板分为E1和E2级,E1级可直接用于室内,E2级则必须饰面处理后方可允许用于室内。
  石峰告诉记者,实际上以国内企业目前的技术生产的人造板,其甲醛释放量完全可以达到比国家标准规定的E1级更低(国标E1限量值为≤1.5mg/L,E2≤5mg/L),尤其是对大型企业来说,E2级人造板已经很少生产。
  石峰分析认为:“现在的市场和十几年前完全不同,消费者更认环保产品,并愿意为此多花钱,市场竞争也很激烈,所以企业也愿意生产更环保的产品。”
  广西丰林木业总裁王高峰表示认同石峰的观点。他告诉记者,其实推出更严格的标准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是有利的,因为这些企业的产品本身就高于国标要求,提高标准有助于淘汰小、散、乱企业,“作为大型企业,我们希望有更高的标准”。“从技术上来说,实现人造板生产过程甲醛零添加也已经不是难题。”地板品牌生活家总经理林德英表示。
  大自然家居公司董事长助理谭宏伟告诉记者,人造板芯材传统上使用的是含有甲醛的醛类黏合剂,如果使用量过多就可能导致游离甲醛释放量超标。现在许多大企业的产品已经开始使用成本比传统胶高出许多的大豆胶,实现了甲醛零添加。目前,这种产品已经受到了市场的欢迎。
团体标准比国标更严
  虽然部分大型企业希望有更严格的标准,但要修改上述国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前述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从2007年开始,相关部门就酝酿修改上述国标,但迄今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会团体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引领产业和企业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标准委秘书长张忠涛告诉记者,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开始酝酿出台团体标准,目标很明确——必须高于现行国标。在28家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骨干企业参与下,经过7个月时间的起草、修订,出台了首部团体标准《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等,其中规定:E1级胶合板、单板层积材、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1.5mg/L,E0级甲醛释放量≤0.5mg/L;E1级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甲醛释放量≤8mg/100g,E0级甲醛释放量≤5mg/100g。这些指标,都比现行国标更加严格。
  张忠涛告诉记者,该标准是志愿加入性质,企业可以申请加入,采用该标准并在产品上打上相应标识,但需要接受林产工业协会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的监督。
  张忠涛说,国标是产品的底线,“作为团体标准,本身就应该高于国标。下一步,我们将与环保部进行沟通衔接,力争让标准得到采信;同时将在行业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工作,推动行业采用更高的产品环保标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满足消费者的环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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