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2016年度流通领域皮革制品质量抽检结果 总体合格率52%
■苏消保 本报记者 薛庆元
2016年4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局依据GB/T22756-2008《皮凉鞋》、QB/T2955-2008《休闲鞋》、QB/T1333-2010《背提包》、QB/T1618-2006《皮腰带》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对连云港、扬州、苏州、昆山4个地区流通领域的皮革制品(包括鞋类商品、皮腰带、背提包)进行了质量抽检,共计抽检100批次,其中鞋类30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9批次)、背提包49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8批次)、皮腰带21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11批次)。经检验,合格52批次,不合格4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52.0%。
鞋类
抽检合格率为70.0%
千百诺9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鞋类以皮凉鞋为主,主要针对鞋类商品的产品标识、感观质量、物理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抽检。共计抽检30批次,标称商标为“千百诺”等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70.0%。不合格样品主要存在产品标识不清或不符、感观质量和物理机械性能不达标等问题。
据江苏省工商局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鞋类是一种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的产品,如存在子口不严实、鞋不平稳、绷帮不端正、主跟不平服等质量问题,不仅影响成鞋的美观,也影响鞋穿着时的舒适性、安全性。部分商家在皮革制品产品标识上对帮面材质不明示,不少“皮鞋”实际上是人造革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时,需要仔细查看辨别,不要轻信商家推荐。
皮腰带
抽检合格率为47.6%
范雷斯等11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检皮腰带商品共计21批次,主要针对标签、规格、感观质量、缝制要求、理化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标称商标为“范雷斯”等11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47.6%。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为标识、感观质量、缝制要求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标识不合格的样品中,共有7批次样品明示剖层牛皮移膜革或二层牛皮,实测为人造革。此外,多批次样品存在长度偏差大、线迹不均匀等问题。
背提包
抽检合格率为35.9%
马连奴等28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检49批次背提包商品,合格21批次,标称商标为“马连奴”等28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35.9%。其中,5批次样品未明示材质,实测为人造革;4批次标牛皮,实测为合成革(假冒),另有1批次标称牛皮,实测为剖层牛皮移膜革。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背提包商品在标示上应该对单一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的材料进行标注,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移膜”“剖层”字样。此次抽检结果显示,多批次背提包商品存在材质名称、标注与所用材料不符的问题。
缝合强度也是判断皮制背提包商品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检中,14批次样品该项指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面层材料结合处皮剖得太薄、面层材料质量不好、线不牢等,影响了使用牢度。另外,16批次样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多数是达不到规定振荡次数,包提把(包带)就断裂脱落。
●消费提醒
索发票很重要
“皮革制品是当今社会很普遍的生活消费品。这类商品既要求美观,又要有它独特的功能需要,消费者对其质量的关注也比较高。”江苏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皮革制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向商家索取购买发票。发票可以证明商品的购买时间、地点,如出现质量问题时仍在三包期内,可以找商家或质检部门解决。
保存好内包装(鞋盒),皮腰带、背提包的标签。如果发现商品的明示信息不真实,特别是皮质有虚假,无论是否在三包期内都能维权。
在选购皮鞋时注意观察同双鞋各部位大小、长短、色泽是否一致,面层材料有无破损、松面、裂浆。
选购皮鞋时一定要试穿,每个人的脚型有差异,鞋子是否合脚只有穿上才知道。
选购皮腰带、背提包时要注意检查带头、带扣、背提包缝合处、金属配件的结合处是否牢固。
商品买回后要及时使用,方便及早发现问题,如果过了三包期,有关部门将难以进行质量判定。 (薛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