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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联网自行车新政征求意见
乱停 不怕贬低个人信用?
作者:钟和


      本报讯 为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发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规范自行车的停放,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标准、规划建设自行车配套基础设施、对企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企业主要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购买保险、处理乘客投诉、管理车辆(包括车辆维保、停放秩序管理等),并对用户行为进行约束。
  征求意见稿要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应在非公共区域(住宅、商业办公等)自行设置自行车停放区,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并在投放前将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征求意见稿指出,租用互联网自行车的用户,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道路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据统计,目前深圳有摩拜、ofo、bluegogo小蓝、小鸣等4家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已投放车辆约12万辆,根据各企业推广计划,至春节前全市推广规模将达到21万辆。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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