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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保单:北京全面电子化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12月28日起,北京市全面实施车险电子保单,今后北京车主不需要在车内粘贴交强险保单标志。此前,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分。
  车险电子保单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的车险合同电子文本,包括商业车险和交强险。车险电子保单的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和载明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崔振海介绍,此次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试点单位将由之前的10家保险公司上升至40家。12月28日起,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将采取短信方式告知车险消费者承保基本信息及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获取途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将为车险消费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及验真服务。同时,北京保险公司配套推出电子发票,供车险消费者选择使用。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内道路行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手段完成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验工作,消费者不需要在车上粘贴交强险标志。
  不过,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辖区内办理临时号牌或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车主暂需打印交强险电子保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同时,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外道路行驶、注册登记及安全检验的,车主也要下载并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各服务网点及其合作的中介服务网点均可以为车险消费者提供打印服务。
  据了解,北京地区在2014年12月在全国率先了实施了商业车险电子保单试点。两年以来,行业累计签发电子保单近3万张。在此基础上,北京保监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研究决定,实施交强险电子保单试点,全面实现车险保单电子化。
  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保单电子化节约了消费者时间和成本,简化了服务流程。同时,对于行业来说,可以提升车险信息化水平,促进车险经营转型升级。电子保单试点将有效破解互联网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传统“面对面”车险经营服务模式将创新转型,保险公司车险经营向信息化、集约型、创新型方向发展转变。同时,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经济技术作用,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为车险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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