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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碰撞”老年代步车
司机乘客都有风险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12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其对市场上3款老年代步车进行碰撞试验的报告。报告显示,模拟“驾乘人员”安全系数低,测试中“人身”损害风险明显。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这种“怪胎”式的交通工具不仅没有退出市场,反而使用地区、人群、数量不断扩大,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全国消协组织收到有关代步车质量安全的咨询和投诉也越来越多。
  为维护消费者安全权,落实提请鉴定职责,中消协在市场上以普通消费者名义购买了标称品牌分别为“大阳”“雷丁”“金马”的代步车各一辆,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进行代步车安全性碰撞试验。
  本次碰撞试验设定的碰撞条件是比一些消费者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更宽松的“安全模式”,主要反映代步车依靠自身动力行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情况,危险性远低于在城市交通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碰撞试验测试项目为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碰撞速度设定为32公里/小时,低于实际驾驶人通常行驶速度。
  碰撞结果显示,大阳牌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雷丁牌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转向盘;金马牌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同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转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是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经交管部门核准颁发牌照后方可上路。而此类代步车并不符合以上相关规定。此外,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其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无需驾照等,也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碰撞试验详细报道见今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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