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宁阳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街头发放打传资料。 宁阳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济南讯(刘露 记者尹训银)严密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全力营造“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的社会氛围。近日,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创建无传销县城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2017年“净市场、惠民生”整治行动有效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打防结合,宣传为主,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传任务,纵横交叉,内外结合,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完善了打传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连续几年县域内没有发生大型传销案件。
打击传销行为重在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群防群控,打造无传销的社会防护屏障。为此,宁阳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形式,联合社会各相关单位,通过“三走近”“一利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走进”首先是走进社区,走访摸排。宁阳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各社区(村),了解社区(村)打击传销基层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情况;在社区(村)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传销宣传画,发放明白纸,丰富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栏的内容;联合社区治安联防走访居民群众,摸排涉传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大线索及时上报,由县局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打击。其次是走进直销企业,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直销产品服务网点进行行政指导及走访督导,检查《直销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宣传《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加强行政指导,督促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第三是走进车站、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在车站候车室、社区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传销宣传画,发放明白纸,丰富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栏的内容。总共发放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2000多份,在县电视台滚动发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益广告,在各人员聚集区张贴打击传销投诉举报电话,与12315、12365投诉举报网络并用,提醒广大居民“发现传销,立即举报”。
“一利用”是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如在宁阳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传用语、在县局工作内网开辟打击传销专栏等。针对异地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的新形式、新特点,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增强群众辨识传销、拒绝传销的意识,并通过法律宣传、案例剖析、亲情教育、警示提示等方式,揭露传销行为的欺骗实质,形成了“传销害人众人抵制”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活动的全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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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区分传销与直销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这是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传销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这些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据了解,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 “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是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尹训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