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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生理疗房”引纠纷 经工商调解退货
作者:覃春锐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覃春锐 记者顾艳伟)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民马大妈和陈大叔将一面写着“服务热情办事贴心”的大红锦旗送到贵港市工商局12315中心,感谢该中心帮他们成功调解了因购买所谓的“仿生理疗房”导致的消费纠纷,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近4万元。
  2016年11月28日,60多岁的马大妈、陈大叔在贵港市港北区某百货商行经理袁某的推介下,购买了2台“仿生理疗房”用于身体保健,每台单价1.98万元。使用一段时间后,马大妈和陈大叔认为,该“仿生理疗房”没有达到当初商家宣称的治疗高血压、降血脂以及养生保健效果,并出现了胸闷等不舒服的症状,遂要求商家退货。
  经过与商家多次沟通,商家答应退货但要求扣除2000多元的运费,马大妈、陈大叔认为,他们在商家的误导下购买了该“仿生理疗房”,商家要求扣除的运费过高。2016年12月8日,两位老人一起向贵港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贵港市工商局12315中心人员接诉后,立即约谈商家,对整件事情的经过进行调查了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要求商家提供其宣称的该“仿生理疗房”具有治疗高血压、降血脂、养生保健等效果的依据,商家无法提供,也无法证明该仪器能达到上述效果。
  工商调解人员指出,商家的行为已涉嫌误导,应依法退还消费者的购货款。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行经理袁某同意扣除刷卡产生的115元手续费后,将余款全部退还,马女士、陈先生对此无异议,并在事后向贵港市工商局12315中心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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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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