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最美维权人物颁奖。 本报记者郝军/摄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3月15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评出结果,本报记者尹训银等10人获评“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称号。“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是前述三家单位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联合组织开展的。
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社会广泛推荐、人物事迹宣传、网络投票甄选和专家考核审议,确定胡美香、梁慧丽、李伟光、努尔卡马力·合德艾力、牛咏梅、邱兴亮、邱永毛、王保君、尹训银、郑家华等10人为“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蔡丽蓉、陈秋娟、高秉明、郜睿、韩致露、李晓琳、芦云、宁凤莲、邱光华、沙银昌、唐凤阳、唐欣、王恩江、王雅辉、徐俊敏、杨冬林、张秉涵、张宏雷、张瑞旭、赵永存等20人获得“2016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
评选单位表示,获选人士向社会展示了他们作为普通消费者、公益维权人士以及维权工作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感人事迹,展现了消费维权的法治之美、正义之美、坚韧之美和大爱之美。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共建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