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开门迎客 出门找活
辽宁营口市工商局优化营商环境亮新招
作者:李树一 王文郁
图片
图片


    

图一: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左)与辽宁省工商局副局长刘升(右)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揭匾。

图二:“两个中心”揭匾仪式现场。
■李树一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文/摄
  3月8日,辽宁省营口市政府正式批复营口市工商局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整合内部现有执法资源,成立专项调解合同争议和消费纠纷的“两个中心”,更好地服务于优化地区营商环境。
  3月15日,在辽宁省营口市工商局办公楼门前,举行了隆重而简朴的营口市工商局“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和“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揭匾仪式。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市政府副市长董永安及辽宁省工商局副局长刘升、营口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远为“两个中心”揭匾。营口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和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等全市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营口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喜全主持了当天的“两个中心”揭匾仪式。“两个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营口市工商局为企业、为消费者、为群众服务的大门进一步开放、服务的路径进一步延长。
  曹远在揭匾仪式上的讲话掷地有声——成立“两个中心”就是要突出一条主线,即更好地服务于优化营口市的营商环境。营口市工商局在优化营口市营商环境的工作上,没有终点站,服务永远在进行时,服务永远在路上。
成立“两个中心”优化营商环境
  营口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西临渤海辽东湾,是辽宁中部城市群出海口岸。营口港是全国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东北重要的出海通道,营口市还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交通节点城市。
  在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嘹亮号角声中,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服务经济更好发展,是辽宁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对的紧迫任务和重要课题。
  “在深入思考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时,营口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绞尽脑汁,组织各部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集思广益,从本单位、各部门被赋予的职能出发,通过宏观设计、周密组织和精心实施,希望将工作做到最佳。”曹远说。
  今年以来,营口市工商局紧紧围绕营口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工作,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上不等不靠,连续推出多项创新举措。特别是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部分企业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且处置力度相对较弱的情况,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整合内部执法资源,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两个中心”,并设立5个调解厅,配备30名专职调解员,抽调3辆执法车作为流动受理站,在车上喷绘“消费维权110”“消费维权流动站”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醒目标识,随叫随停,哪里有纠纷就把调解工作做到哪里,补充强化“两个中心”的服务功能。
  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很好地解决了消费者在维权时可能遇到的两个突出问题。一方面,从营口市工商局而言,内部有消保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协、网监等维权部门,消费者遇到棘手纠纷难以准确选择到工商哪个部门投诉;另一方面,从外部层面看,其他机关部门机构整合、职能调整,加之执法部门众多,想投诉的消费者可能一时摸不到“门路”,转而通过非常规途径非理性维权,又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社会和谐,增加政府压力。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后,工商部门通过整合内部执法资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线理顺,给消费者打通了一条更加宽广的维权大通道。
  曹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成立“两个中心”突出一条主线,目的就是要服务于优化营口市的营商环境,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两个中心”的成立还明确了一项任务,就是工作上要真抓实干,把履行职责的落脚点放在实打实地为企业、为消费者服务上来。营口市工商局紧紧围绕辽宁省和营口市提出的“营商环境建设年”这个中心,进一步深化“大服务”意识,提升“大监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宽松和谐的准入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努力打造软环境的硬支撑。成立“两个中心”还得到营口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工商部门将更加尽职尽责地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激发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
维护契约精神护航经济发展
  经过前期经济指标不断下滑探底的阵痛,辽宁经济正处在筑底爬坡的关键时期。作为辽宁省内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营口市正在新一轮的振兴经济工作中奋起直追。
  扩大消费、增加出口、吸引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也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无不需要讲诚信的契约精神做保障。
  打破社会上“投资不过山海关”传言的屏障,扭转经济颓势向好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显然是一个重要突破口。要让国内国际企业敢于到营口投资,乐于到营口投资,要让域外投资者能看到赴营口投资可以获得丰厚回报的希望,营造讲诚信、守契约的营商环境非常重要。即使发生有违诚信的小经济纠纷,如果能够得到及时调解快速纠正,化干戈为玉帛,也不至于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正是基于以上认识,依据《合同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年’步伐,营口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与市工商局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分局合署办公,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营口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建相应机构,履行同一项职责。”王喜全对记者说。
  据了解,营口市的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0%以上,小微企业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与其数量占比成正比。帮助小微企业及时解决经济合同纠纷,能够使他们从困扰中解脱出来,凝神聚力专注发展,工商部门做好此项工作,能够更好地对接营口发展的地气,也是用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王喜全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重点解决企业合同纠纷争议额度不大、诉讼时效期未满等案件,尤其是为小微企业发生的合同纠纷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相比人民法院及司法仲裁而言,对有争议的合同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具有即时性强、成本低、效率高、相对和谐以及短平快等特点。而且,行政调解实行的是全程免费服务,对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营口市工商局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受到辽宁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并对此课题开展了相应的调研。
健全多项机制做好维权工作
  拉动消费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营口市工商局在“两个中心”揭匾仪式前,按照《“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针对目前调解消费纠纷周期长、效率有待提高的情况,由曹远挂帅任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足见对调解好消费纠纷的重视程度。
  另据营口市工商局副局长马刚介绍,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还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专业处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维权、红盾亮剑”工作实施方案》,营口市工商局党组每周五要召开一次消费维权工作调度会,确保消费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确保消费维权工作行之有效,有制度可依、有章程可循、按流程运行,营口市工商局还建立健全了调解消费纠纷的5个工作机制,分别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消费维权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外部消费维权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运行机制,健全消费教育引导机制,健全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机制。
  在调解消费纠纷的方式方法上,营口市工商局明确了对消费者投诉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全天候消费维权服务响应,规范了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并强调积极发挥消协组织作用,保障消费维权处理职责明确。通过设立微信公众号、调解厅、调解员、流动受理站等方式,使消费者的投诉有法依、有处寻、有人管、有结果,让消费者能进得一个门、找到一个人、就能办成事、就可有结果,化解消费矛盾更加方便快捷,从而在营口全市叫响“消费维权找工商”的口号。
全员参与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再创辉煌
  为保障“两个中心”更好地服务于优化营商环境,营口市工商局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邀请局内4名专家给其他同志讲课,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现已建立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台账,并将详细记录接诉数、办结数、满意率等工作情况,做到记录到人,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激发大家工作热情,提高办事效率;对工作热情高、能力强、作风硬、政绩突出的一线人员,还将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当首席调解员的工作氛围,在营口市工商局已经形成。
  营口市工商局党组带领全局同志不推事、不躲事,要干事、敢于干实事,主动出击,迎难而上,找事干、要事干、抢事干,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中积极作为,充分展示了政府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
  曹远表示,“两个中心”的成立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遇到的问题也一定会很多,工作难度也会不断加大,工商部门将在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中砥砺前行,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工作中再创新辉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辽宁营口市工商局优化营商环境亮新招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