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向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这意味着国内首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官方规范性文件即将面世。
据介绍,《意见稿》主要适用于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各类从业机构,对该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意见稿》定义并规范了23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21个、鼓励性披露指标2项,分别从业机构信息、产品业务等两大方面披露信息。
具体说来,《意见稿》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应当披露: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所依据的牌照、牌照颁发单位及时间;需对贷款合同/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和潜在重大不利条款进行解释说明,让普通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收费项目与计算标准,对于产品的利率标准,应注明日利率和年利率;账户安全知识和风险提示,应特别注意对消费者信用风险的提示,违约时面临的各类不利后果,例如征信损失等。
据悉,《意见稿》提出了4项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披露信息,以穿透式为原则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误导,不得夸大事实。 (钟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