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按照工作安排,立足自身职能,在辖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销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建筑工地、货运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政策,督促自查自纠。
二是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户进行集中检查,对北京市不予登记上牌的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全部下架,禁止销售。
三是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四是向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发放公开信和承诺书,要求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各个工商所定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商户进行检查,将商户登记名册、询问通知书、下架记录、案件移交单、照片等资料整理成专项管理档案。
(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