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该市流通领域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12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抽检主要对虹口、普陀、浦东新区3个区域两家超市、商场、13家专业市场销售的34批次燃气灶、燃气热水器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
经检测,有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5.3%。其中,抽检燃气灶19批次,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42.1%;抽检燃气热水器15批次,有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6.7%。
燃气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干烟中一氧化碳浓度、能效标识、标志和包装等;燃气热水器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烟气中COɑ=1含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4批次燃气热水器样品烟气中COɑ=1含量不合格,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
二是1批次燃气灶样品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合格。该批次燃气灶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上述两指标不合格,消费者在使用产品时存在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三是1批次燃气灶样品热负荷偏差不合格。该批次燃气灶热负荷偏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四是3批次燃气灶样品能效标识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粘贴能效标识。
五是3批次燃气灶样品标志和包装不合格。不合格商品铭牌未按国家标准编制型号,消费者可能会混淆燃气种类。
不合格燃气灶样品标称商标分别为:韦伽斯、大西洋·弗莱卡、太平洋·仑帝尼、欧普、多意、欧瑞克、好迪、万事兴;不合格燃气热水器样品标称商标分别为:Goodwife、惠而浦、阿里斯顿、美的。
根据抽检结果,上海市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经营者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