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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就网贷监管细则征意见
存管新规引关注
作者:周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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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金融办下发了《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截至本月底。
  这是继厦门、广东等之后,又一份地方网贷监管细则。相比前者,《意见稿》在业内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稿》中关于属地银行存管的规定对行业影响较大。
平台应接入当地征信系统
《意见稿》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向通信部门申请业务资质,做好银行存管,并向上海市金融办书面报备。同时,网贷平台应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要对出借人进行相关风险审查,如对出借人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在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方面,《意见稿》强调:“网贷平台应接入本市网络金融征信系统(接入时间应当在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内,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意见稿》还明确,上海市各区政府是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在市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接受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对注册在本辖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
  此外,《意见稿》第三十三条规定,网贷中介机构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或者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将依法注销其备案登记。
属地银行存管引热议
  按照《意见稿》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也就是说,如果这项规定正式施行,上海的P2P平台需要寻找在上海有网点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然而,江西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并没有在上海设立网点。
  “这一要求可能将对这些平台特别是已完成上线的平台产生影响。由于《意见稿》要求备案之后6个月内完成,如果在备案前完成了存管上线,是否也要按照这条规定来执行,《意见稿》并未写明,后续需要进一步明确。”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说。
穿透式监管防控风险
  目前,北京、广东、上海的网贷监管细则均已问世。整体来看,这些一线城市将从严推进穿透式监管。
  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表示,整体来看,上海版的《意见稿》有四个特点:一是充分利用社会第三方的力量来监管,比如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区监管部门认为网贷平台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应当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等;二是对未取得备案登记的平台如何处理做了明确规定,让不积极整改、企图浑水摸鱼的平台无处容身,这将加快平台整改和优胜劣汰的进程;三是客户的适当性管理,既包括借款人也包括出借人;四是用数据手段解决行业风险管理问题,并明确了时间。
  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认为,《意见稿》包含四大务实举措:借款人信息审核、平台信息接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电子存证成备案必备材料、建立严格报送机制。这些举措分别对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向准入政策、打破数据孤岛的行业趋势、提供第三方存证的法律依据、周期性行业运营风险管控的监管升级。“上海版细则与监管层小额普惠、服务实体、避免系统风险一脉相承,并继续落实穿透式监管。”严定贵说。 (周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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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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