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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打传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通报,认定渭南市为陕西省“无传销城市”。
  据悉,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渭南市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重在预防、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把打击传销作为建设“平安渭南”、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专项执法和创建活动。渭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打传工作,多次专题听取打传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渭南市委综治办将打传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渭南市文明办将打传工作列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并进行年度考核。市、县两级打传办坚持政府领导,以工商、公安为打传主力,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打击传销与创建工作相结合,积极构建打击传销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全市近年来未发生大规模聚集型传销。
  近3年来,渭南市共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捣毁传销窝点26处,遣散涉传人员380人次。截至目前,该市2146个行政村、社区,已创建达标“无传销社区(村)”2033个,创建达标率为94.7%;11个县(市、区),已创建达标“无传销县市”10个,创建达标率为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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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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