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遭重复收费”追踪
本报南京讯(王远未 记者薛庆元)3月6日,本报以《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遭重复收费》为题,报道了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分局办理“两证换一证”时,向换证人重复收取550元住房登记费。事件曝光后,经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进一步梳理,发现辖区共有18户在办理换证时被重复收费。目前,重复收费已全部退还。
4月中旬,记者再赴连云港。投诉人卞女士告诉记者,重复收取的550元房屋登记费已经退回。登记中心办公室薛主任证实,经梳理后发现,类似重复收费问题涉及一共18家(户),到目前为止,除一户户主在外地旅游无法退款外,其余已经全部清退到位。由于财政退款程序繁琐周期长,目前正在走退款程序,所以退费由登记中心暂时垫付。
6月9日,记者接到登记中心发来的18户退费名单。据悉,18户重复收费已经全部清退,财政退款也已经落实到位。
登记中心主任沈万俊在接收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此次事件没有对个人追责,但教训是深刻的。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系统应用和人员配置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的。“目前,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都是从国土部门过来的,以前没有干过房产登记的工作,对业务不是很熟练。房产和国土部门亟待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利于信息资源透明共享,有效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沈万俊表示,今后,该中心将坚持以下工作原则:没有明确规定要收费的项目,能不收费的就不收;文件要求收费的项目,尽量按低限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