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车主游女士花130万元购买的玛莎拉蒂轿车多次出现无法点火、天窗漏水、爬坡无力、突然熄火等故障。后来,游女士从入关单上得知这是一辆改装车(详见《中国消费者报》2015年6月26日要闻1版《百万玛莎拉蒂原是改装车》)。6月27,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认定经销商构成欺诈,判决经销商退还购车款130万元,并按退一赔三原则赔偿390万元。
游女士诉称,她于2014年4月3日,和重庆爱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爱尚公司)签订购车合同,以13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原产地为意大利的酒红色玛莎拉蒂轿车,后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维修达9次之多。2015年7月6日,游女士因玛莎拉蒂轿车质量问题,向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这才得知涉案玛莎拉蒂轿车是美国的一家汽车公司生产的,在制造环节对车辆进行了改装,导致质量问题频发。2016年2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2月28日,游女士向法院申请撤诉。
2016年9月6日,游女士再次起诉重庆爱尚公司。游女士认为,重庆爱尚公司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合同约定车辆颜色为酒红色,但交付的车辆为紫色;合同约定车辆原产地为意大利,但交付的车辆原产地为美国;合同约定为意大利原装的进口车,但交付的车辆为源自美国的改装车;合同约定购买的是“中规车”,但交付的车辆为“美规车”。
法院审理查明,该车的上家—天津奥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重庆爱尚公司签署的《汽车销售合同》第二条约定,“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原装车”;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该车为“改装车”,车辆改装项目为仪表盘、后尾灯、中文警告标识、前后牌照架。
重庆爱尚公司辩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的“改装车”并非大家通常所理解的改装车,而是作为平行进口车的“美规车”进入中国境内的过户改装,名义上是改装车,实际上并没有改装,只是把部分尾灯和雾灯改成中国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一致性证书》载明,涉案车辆的原产地为美国,但合同约定为意大利,因此重庆爱尚公司交付的车辆在原产地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游女士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于合同约定原产地为意大利的玛莎拉蒂车辆的认知,应当是意大利原装进口的车辆,不能存在改装及“美规车”的情形。重庆爱尚公司作为专业车辆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对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告知,但实际上未能交付符合同约定的车辆,且对交付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隐瞒,构成欺诈。
6月27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重庆爱尚公司退还购车款130万元,并按退一赔三原则赔偿3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