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讯(王宁 记者王文郁)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高新分局获悉,针对超市等消费场所使用违规塑料购物袋出现反弹的情况,该局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在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对超市“限塑”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鞍山市工商局高新分局以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法制科科长、高新所所长、齐大山所所长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对辖区“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两所工作人员成立执法检查组,对辖区超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向超市业主、经营户和消费者进行“限塑”宣传,提高了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
为了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高新分局还将继续对各类市场、超市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防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