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遏制刷单炒信◆2版


    须多方发力
  6月20日,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炒信平台“零距网商联盟”组织者李某某被判刑5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多位专家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判决意义重大,将对电商业态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电商诚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但仅靠严刑峻法,还不足杜绝刷单炒信现象,仍需要综合治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遏制刷单炒信◆2版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