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发布的《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滑雪场所》引人关注。新标准规定滑雪者须佩戴头盔方能进入高级雪道,另外还对滑雪魔毯上、下站长度等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多起滑雪者因头部撞击安全防护网立柱或其他障碍物、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为此,北京相关部门制定的《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滑雪场所》自2016年底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已经修订完成。
北京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北京市共有大小滑雪场所20多家,总体情况良好,但一些滑雪场所存在着制度规定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公众的安全意识也仍待提高,从此前媒体的调查来看,滑雪者主动佩戴头盔的意识不强,多数滑雪场对滑雪者的头盔佩戴情况也不作要求。
为此,新标准提出,因滑雪运动具有高风险性,滑雪场所应建立滑雪者佩戴头盔管理制度,规定滑雪者在乘坐架空索道进入高级道时要佩戴头盔,滑雪人员在滑雪道上滑行时,宜实行佩戴头盔的管理措施。标准还提出,经营者应对营业区域进行巡查,清除隐患,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滑雪场应设有救助室,并有专人值守,有高级道的雪场宜配备船型救生舱。
新标准中还增加了对滑雪魔毯的规定。目前,滑雪魔毯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新标准提出魔毯运行上、下站处应公示长度、运行上、下站的海拔高度差和索道运营时间,并配备专人值守,设立乘用安全提示或标识。
此外,新标准同时要求滑雪场应有不少于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即滑雪教练,教练要依法持证上岗,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