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乘客与机场工作人员交涉。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7月17日,吴女士等多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湖北记者站反映,购买了7月16日厦航的机票从银川飞武汉,结果飞机延误了4个多小时,而厦航拒绝赔偿乘客的相关损失,乘客要求开延误证明遭遇“踢皮球”。
吴女士称,其购买了7月16日厦航MF8238航班,按原计划应于17点05分从银川河东机场起飞,19点10分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当天,乘客于16点35分陆续登机,然而飞机一再延误,乘务员先是说机场流量控制,后又说是西安天气的原因。
一直到晚上8点15分,乘客在飞机上呆了近4个小时,有乘客出现胸闷等现象。在乘务员的引导下,100多名乘客拖着行李重新回到候机大厅。
一个多小时后,所有乘客重新登机,21点35分飞机从银川河东机场起飞,23点30分到达武汉天河机场。航班整整延误了4小时13分。很多预订了转乘厦门的航班的乘客,被迫取消或改签。原本能在当天乘坐高铁赶回荆州、潜江的乘客,不得不在武汉住宿一晚。对于乘客提出的赔偿或补偿要求,厦航工作人员称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
吴女士等人要求厦航出具延误证明,该航班乘务长及机上工作人员告诉乘客,到武汉天河机场落地后,直接到机场A19窗口打印延误证明。而天河机场A19窗口工作人员称,只能打印从武汉出发的航班延误证明。
该航班乘务长杨紫涵解释称,如因飞机机械故障或是机上乘务人员的原因造成飞机延误,航空公司要给予赔偿;如果是因机场流量控制、天气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不予赔偿。
对于厦航的解释,乘客们并不认可。乘客涂先生说:“如果航班正常,我在晚上7点多钟就能到武汉,而现在因为航班延误晚上11点半才到,我不得不退掉回潜江的高铁车票,还得在武汉住一晚,这些额外发生的费用是因为厦航航班延误造成的,理应由厦航来承担,现在却让消费者自己买单,这是典型的霸王做法。”
采访中,乘客夏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自己在携程网上订票时无意中花40元购买了一份航班延误险,7月16日的厦航MF8238航班实际延误了4小时13分,他获得了保险公司300元的航空组合险理赔。记者随机调查了航班的17名乘客,只有2人购买了航班延误险。
7月18日,记者致电厦航客服95557咨询。工号为3038的客服人员回复记者称,乘客可以在厦航的官网上自行填写打印延误证明,航班延误3个小时以上乘客可以提出赔偿,前提是乘客购买了航班延误险。
乘客刘先生认为,是否购买延误险,不能成为厦航因航班延误而造成乘客损失并拒绝赔偿的借口或挡箭牌。
湖北省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张琼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航班延误给消费者造成额外的支出,航空公司理应对消费者进行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往往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来搪塞消费者,规避自己的责任,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这是不合理的,希望航空公司正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