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他名下竟然多出4张联通手机卡
作者:尹训银


    ■本报记者 尹训银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名下竟然多出了4张联通手机卡,找联通公司,对方也给不出合理的解释。”不久前,山东济南市民张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张先生介绍,1999年,他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济南公司)办理了两张手机卡,一直使用到现在。
  今年5月28日,联通济南公司新推出一款针对新用户的套餐业务,张先生觉得很适合自己,当天就去联通济南公司历下区甸柳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该业务。
  没想到,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他已不能再在联通公司申办新的手机卡,因为他的名下已经有6张联通手机卡了。
  随后,张先生到联通济南公司总部八一立交桥营业厅,查询了自己的办卡信息,其名下确实有6个手机号码,其中两个是自己在使用的,另外还有4个已经开卡两年多的“陌生”号码。“如果这些手机卡欠费,或者有人利用这些手机号码实施诈骗,是不是也应该由我负责呢?”张先生说,想到这,他赶紧拨打联通客服热线10010进行投诉,可至今联通济南公司也没有给予任何答复。
  张先生说,据其查询,5月29日,4个“陌生”号码又被过户给了其他人。
  6月29日,记者拨打了原“机主”为张先生的上述4个手机号码。
  其中一个号码是一位女士接的电话。她告诉记者,自己近几年来一直在使用该号码,手机是公司给配的,当记者问知不知道这个号码的原机主姓张时,她便挂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另一个手机号码,接电话的还是一位女士,她也表示,该手机号码已经正常使用了好几年了,是公司在办理座机套餐业务时给自己办的,至于机主是谁自己也不知道。
  另外两个手机号码,记者反复拨打了多次,对方一直未应答。
  当天下午,联通济南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上述4个号码目前已经不在张先生名下了。至于当初为什么会“落户”在张先生名下,他无权给予回答。
  7月4日,联通济南公司客服工作人员又向记者表示,4个手机号登记在张先生名下是工作人员输入信息时操作失误造成的,现在已经及时更正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联通济南公司给张先生的处理意见是赠送50元话费,可对方不同意,投诉到现在仍未解决。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谢凯凯律师分析认为,电信运营商在为个人办理手机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不法分子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并在营业厅成功办理了手机卡,而通信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损害后果及给用户造成损失,运营商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投诉,谢律师分析认为,由于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联通公司给消费者张先生造成了重大损失,鉴于张先生在维权过程中也产生了交通费、话费等费用,联通方面作为过错方应适当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合同优惠。
●相关链接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尹训银)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他名下竟然多出4张联通手机卡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