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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守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
访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成都市工商局局长傅学坤
作者: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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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成都市工商局局长傅学坤。
■本报记者 刘铭 文/摄
  8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诞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成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学坤当选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在成都市各界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十一次、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如何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履职尽责,服务经济发展,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傅学坤会长进行了专访。
坚守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根本宗旨
  记者:傅会长,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要坚持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傅学坤:谢谢各位理事的信任,推选我担任成都市消协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我将与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一道,更好地发挥理事会的领导作用,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为消费维权事业和消协组织发展服务。
  上一届理事会以履行法定职责为己任,认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这条根本宗旨,通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服务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今后几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十一次、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消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不断加强消协组织自身建设,以消费者为中心,加强消费引导,强化纠纷调处,创新维权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为成都市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的消费环境,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将维权与引导相结合,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记者:消费维权和消费引导是消协工作的两项主要职责,今后如何作为?
  傅学坤:市场经济需要诚信的经营者,也需要成熟的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消费教育和维权救济的有机结合,今后成都市消协将在做好消费投诉调处的同时,更加注重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在做好帮助个体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在消费教育和引导方面,要大力宣传普及《消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普及消费者权利、消费纠纷争议解决途径等消费维权知识,及时揭露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宣传经营者义务,增强经营者“消费者至上”和诚信守法意识;要强化新消费理念的宣传引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国民消费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要强化消费引导的科学基础,开展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比较试验,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商品和服务提供权威依据;要不断丰富消费教育引导的形式,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传播优势,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采取动漫、文艺节目、竞赛、服务进社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成效。
  在消费纠纷调处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诉调衔接、诉仲衔接、诉转案等多渠道化解消费纠纷的工作机制,提高维权效率;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新媒体等优势,进一步方便消费者维权;大力推进和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投诉站工作机制,广泛倡导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和解;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加强重大、典型侵害消费者权益投诉案例的研究;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强化“诉转案”工作机制。
  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记者:消协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如何处理好职能作用和纽带桥梁作用的关系?
  傅学坤:成都市消协要充分发挥身处消费维权一线的优势,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是全力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成都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作贡献。紧紧围绕成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经济转型升级新趋势,挖掘消费市场潜力,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参与消费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今年重点是配合做好《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主动为相关部门立法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认真研究分析消费维权形成的大数据资源,及时发现消费领域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反映消费需求,主动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意见建议。另外,还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首先,配合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积极开展重点、热点、难点消费领域的调查评议,继续做好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银行保险、快递服务、网络销售等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工作。其次,积极与中消协、各地消协组织联动,和广大消费者互动,加强对行业、企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及不合理规定的整治工作。做好公共服务、新型消费等领域的跟踪调查,督促经营者自律。第三、参与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的工作。主动参与有关执法部门开展的市场检查活动,形成参与价格听证等的工作机制。
不断凝聚维权合力,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记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成都市消协如何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傅学坤:成都市消协将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平台建设,增强消费维权社会合力,形成大维权、大调解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积极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立法、司法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将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建立消协组织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与立法、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建立与立法、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推进消协调解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更好的对接。
  二是推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挥消费维权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专家团队、律师团队建设,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大力量;加强与新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合作,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督促引导社会各方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推动企业和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督促行业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在企业深入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加快创新步伐,努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记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成都市消协组织如何加快改革创新步伐?
  傅学坤:一是努力实现维权队伍专业化。适应商品和服务的科技化趋势和消费维权的专业化需求,努力提升消费维权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理事单位、各领域专家学者的力量,充分利用好社会维权的专业化力量,增强消费维权的服务能力。
  二是努力实现维权组织网络化。成都市消协将着力完善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大消协、大维权网络体系。重视区(市)县消协组织建设,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的维权网络建设,努力实现消费维权服务全覆盖。
  三是努力实现维权手段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形成信息高效运用、上下互通的网络维权平台。加强维权信息的综合利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深度挖掘消费维权信息资源价值,为广大消费者、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提供信息参考。
  四是努力实现维权机制科学化。成都市消协将不断改革创新全市消协组织业务考核机制、内部工作激励机制、理事单位联系协作机制等,增强全市消协系统凝聚力、创新力、生命力,进一步提升消协组织的维权效能。
  五是大力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创建工作顶层设计,争取把部门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充分发挥成都市消费维权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推进12315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力争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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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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