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照重
时值中秋,天气渐凉。9月26日的一则消息,让青岛的民营企业如同沐浴在宜人的春风里。当日,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青岛市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优化营商环境,青岛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激发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
如何努力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创新型企业“开天辟地”的良好局面?《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专访了青岛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海生。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意见》的出台给青岛民营企业送来了政策春风,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发布的《意见》在扶持模式上有哪些创新点?
孙海生:创新点概括起来有“五个坚持”。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性。牢牢把握青岛在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环境不优等问题,统筹提出和明确了市场准入、转型升级、要素支撑、推进落实等政策措施。
坚持高点定位,突出引领性。按照工作目标要高、跳起来才能够得着的要求,提出了市场主体发展总量增长和质量提升的目标。
坚持关注重点,突出可操作性。把政策关注重点放在推动“四上”企业、上市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发展上,鼓励企业实现梯次发展和集团化发展。
坚持政策集成,凸显服务效果。汇集了相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降低创业成本、支持民间投资、强化服务引导等措施,特别是在金融、财税政策和民间投资方面提出了创新性举措。
坚持对标学习,突出创新性。学习借鉴浙江、广东、重庆以及成都、杭州、武汉、烟台、威海等省市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青岛实际进行了政策再集成、再创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孙海生:《意见》在架构上分三大层次,五个部分,共20条。
关于目标任务。重点是突出总量和质量,明确了市场主体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5%,达到115万户,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1250户;全市新增“四上”企业8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600家,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5家。
关于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重点是放宽准入、优化流程、激发活力,实行“非禁即入”和“先照后证”;放宽企业经营住所限制,实施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改革,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
关于推动转型升级、支持做大做强。重点明确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发展措施,以及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明确了金融支持、财税减免、民间投资、信用管理和服务引导等方面的支撑保障措施。成立青岛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和公开发布机制,支持商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共同营造政商关系新生态。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孙海生:从大处讲,培育市场主体是强市之基、转调之要、富民之本;从小处讲,市场主体是市场的基本元素,数量越多、体量越壮,市场就越活跃,一个地方的发展就越有活力。
截至今年8月,青岛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1.51万户,同比增长10.82%。其中,1-8月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92万户,同比增长21.65%。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06.19亿元,同比增长11.92%,占全市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9.6%。实现民间投资2329.5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5.2%。民营经济新吸纳就业28万人,同比增长20.1%,占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口总量的比重达到75.3%。
按照青岛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和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关于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总量新突破、质量新提升、环境新优化的部署,青岛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意见》。先后经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合法合规性审查,青岛市政府常务会、青岛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在公开向社会发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意见》出台后,下一步计划怎么落实?
孙海生:抓市场主体的培育,就是抓经济发展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在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强化引导、改进服务、激发创业上狠下功夫,下更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夯实政策基础、提供支撑保障。
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把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各区市政府立足实际,建立培育发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推动更多公司成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500强企业。
青岛市工商局在注重扩大市场主体和民营企业数量、膨胀总量规模、增加创业主体力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下一步,将发挥好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培育发展市场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确保政策措施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增强企业在政策惠商中的获得感。
希望《意见》能进一步优化青岛市的营商环境,努力形成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创新型企业“开天辟地”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