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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看广西 广西区工商局协办
保护老年消费者 情注美丽夕阳红
广西消委会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工作纪实
作者:李佩霞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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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今年9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西柳州举行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图二:广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西消委会主任高雄(左一),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清(左二),在柳州市副市长卢柳屏(右二)的陪同下调研柳州市老年消费教育工作。
■李佩霞 本报记者 顾艳伟 文/摄
  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工商分局、消委会来到狮山社区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讲座活动,向70多位老年人讲授如何理性消费及防范消费陷阱。至此,由广西消委会在2016年牵头组织的“百场老年消费教育走进老年大学活动”已经举办超过150场次,近两万名老年消费者受到教育,获得了广西区领导的批示认可,中国消费者协会亦将全国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放在广西举行,以肯定广西消委会在老年消费教育方面取得的成效。
银发经济存乱象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介绍说,近两年消委会受理的老年人消费投诉信息显示,医疗器械、保健品、养生保健等商品和服务是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重灾区”,仅2016年,全区各级工商、消委会共受理、处理老年消费者投诉238件,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55.9%。
  陈继辉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存有一定的积蓄,有了加强个人健康的经济基础和养生愿景,因子女多忙于工作,或与父母分开居住,“独居”和“空巢老人”缺乏亲情关怀,一些医药保健品的推销人员就经常上门“嘘寒问暖”送关怀,在“亲情”攻势下,老人会不知不觉掉入不法商家设置的“诈骗陷阱”。不法商家往往都有一个合法“外衣”,利用部分老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通过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免费体验、免费赠送日常用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参加“健康养生”讲座,采取心理暗示、现身说法等方式,让老人失去防范意识。有的老人受骗后,担心被子女责怪或左邻右舍嘲笑、议论,不敢也不愿意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
  随着执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打击力度的加大,不法商贩改变传统经营手法,保健讲座现场只开展讲座,事后再销售产品,有的甚至无固定店铺,导致执法部门难以对其开展监督检查,消费维权也常常受限于举证困难,一旦交钱后,欲退无门,严重损害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引导老年人科学消费
  “通过向老年人普及正确的消费知识,引导老年人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才能降低目前高发的老年消费投诉。”广西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广西消委会副主任罗凤鸣说,广西区工商局、消委会充分认识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从2016年开始,广西消委会牵头联合广西区党委老干部局、广西区工商局开展“百场消费教育大讲堂走进老年大学”活动,将帮助老年消费者解决识假防骗难题作为重要工作,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介绍,为做好老年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广西区工商局、区消委会、区党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专门部署,消委会和工商部门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制作培训课件,落实授课专家;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协调老年大学,建立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组织老年大学学员参加消费教育活动。
  广西各市县工商局、老干局、消委会积极行动,结合当地的情况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走进老年大学活动,重点向老人讲授不法商家打着“健康讲座”名义开展商业推销的方法和暗藏的陷阱,曝光不法商家推销的惯用伎俩,以及引导老年人如何进行科学消费等内容。
  田阳县港阳小区退休干部黄女士参加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知识培训后说:“我学到了预防消费诈骗的知识,知道如何避免消费陷阱、维护消费权益了。”
消费教育常态化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份,广西各市县均开展了一次以上的老年消费教育活动,进场受教育老年人超过万人,影响辐射到数十万名老年消费者得到预防诈骗、科学消费知识教育,增强了老年人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
  南宁市退休老干部马先生曾落入消费陷阱。去年,他受到一则广告诱导,先后被武汉一私人诊所骗去了3460元,眼病没有任何好转,后到消委会投诉,才挽回经济损失。经过消委会消费宣传教育,马先生增强了维权意识。一次,他发现了一则涉及欺骗老年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主动向工商局投诉,请求依法查处,避免了更多老年人上当受骗。
  为实现老年消费教育常态化,今年年初,广西消委会再次联合广西工商和老干部局下发文件,提出老年消费教育要实现“两个覆盖”的目标,即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县、区全覆盖,老年人消费教育进老年大学、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活动全覆盖。
  目前,广西已经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建立“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64个,聘请老年消费者维权志愿者170人。志愿者们运用个人专业知识、技术特长,为老年消费者提供咨询,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陈继辉介绍说,目前,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和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建设正在持续稳步推进,到今年年底可以实现“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随着这一目标的实现,广西老年人消费教育将有了固定的场所,这对提升老年消费者的科学消费能力、解决老年消费者识假防骗难题、遏制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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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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