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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甲午先生墨鱼条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1.2倍
作者:贾珺


  本报讯(记者贾珺)10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69号),其中天猫甲午先生旗舰店(经营者为东港市大东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东港金信通达商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东港市华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2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2倍。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罐头、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饼干和酒类等5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总体情况是:罐头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饼干29批次,酒类13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淘宝网调料也疯狂(经营者为大同市矿区宋申强调料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蓟县津京食品厂生产的青豌豆罐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4g/k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天猫甲午先生旗舰店(经营者为东港市大东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东港金信通达商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东港市华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2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天津、辽宁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山西、辽宁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本次抽检的合格样品信息详见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水产制品主要是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藻类干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预制鱼糜制品、盐渍鱼和水产深加工品。共抽检水产制品样品107批次,覆盖10个生产省份的46家生产企业。其中:
  1.抽检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2.抽检藻类干制品10批次,生食动物性水产品6批次,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14批次,预制鱼糜制品2批次、盐渍鱼1批次,水产深加工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罐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罐头主要是畜禽肉类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水果罐头、其他罐头、蔬菜罐头。共抽检罐头样品61批次,覆盖16个生产省份的29家(生产)企业。其中抽检蔬菜罐头5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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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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