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近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该省流通领域定配眼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定配眼镜标称企业涉及临汾市尧都区明乐眼镜店、襄汾杨振远眼科诊所、洪洞县医视明配镜中心。
此次共抽查定配眼镜73批次,主要对定配眼镜的球镜顶角度偏差、柱镜顶角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水平中心互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4.1%。
不合格定配眼镜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偏差及柱镜顶焦度偏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涉及:临汾市尧都区明乐眼镜店、襄汾杨振远眼科诊所、洪洞县医视明配镜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