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消费维权对话”研讨会举办
在消保领域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作者:任震宇


  本报珠海讯(记者任震宇)11月4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消费维权对话”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来自国家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以及多个省、市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并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沈亦军致欢迎辞,他介绍了广东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近年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周石平、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北理工珠海学院董事长王韬光、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分别发表讲话。
  在研讨会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王毓莹、教育部职成司中职处处长邬跃、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陈润芝、广东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陈业怀、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杨淑娜、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刘广琴就如何引领消费,如何在消费维权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消保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介绍了各自的有益经验。
  康姿百德集团有限公司、中民国控养老产业集团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与采取的措施。
  会上还举行了北理工珠海学院中国消保法研究院的揭牌仪式。中国消保法研究院是北理工珠海学院法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专门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向的法律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张严方担任研究院院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北理工珠海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梁慧星教授为研究院题写了牌匾。周石平、常宇、朱剑桥、王韬光、梁慧星、张严方共同为牌匾揭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在消保领域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