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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因侨兴债违规被罚7.22亿元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银监会官网日前发布公告,对广发银行开出7.22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银监会相关人士说,案发后银监会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成立风险处置部际协调小组,督促相关机构妥善解决个人投资者的兑付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布的罚单,机构方面,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人员方面,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
  银监会表示,案件暴露了广发银行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下一步,银监会将坚持“监管姓监”,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回归本源,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确保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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