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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押金预授权◆2版


    防止资金流失
  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共享单车、网约车等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消费者押金、预付费后,将所收资金挪作他用,在运营不善或停止营业时,不退还所收押金、预付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12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表态,支持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不退押金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并呼吁《电子商务法》(草案)对此作出立法规制,提出对押金采取“预授权”冻结制度,防止押金流入企业资金账户。同时,对《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5点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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