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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7批次汽油甲醇含量不合格
作者:万晓东


  本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按照天津市油品“国六”置换工作的统一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从2017年10月1日起对天津市369家油品经营企业销售的977批次车用汽柴油(国VI)开展了质量抽检,重点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苯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总污染物含量等指标。
  经检验,发现12个批次汽柴油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7个批次汽油的甲醇含量、氧含量不合格,3个批次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指标不合格,2个批次柴油的硫含量指标不合格。
  专家表示,车用汽油甲醇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多是因为添加了醇类抗爆剂,使用甲醇含量不合格的汽油很容易腐蚀车辆零部件,对车辆造成损害。氧含量不合格将影响汽车发动机性能,造成油耗增加。
  使用研究法辛烷值不合格的汽油,也会对车辆造成很大影响,车用甲醇汽油的辛烷值越高,抗爆性就越好,辛烷值过低,抗爆性就差,会使引擎内产生连续震爆现象,造成机件损伤,连续的震爆容易烧坏气门、活塞等机件。
  使用硫含量高的车用汽油,直接后果是燃烧排放后产生硫氧化合物,造成酸雨,同时使汽车三元催化器中催化剂中毒,使氧传感器失灵,还会增加对设备的腐蚀程度。
  对抽检中发现的12个批次不合格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场监管委已全部进行了跟踪抽检,11批次不合格油品在再次抽检中合格,天津融兴瑞泰实业有限公司唐官屯加油加气一站的95号车用汽油,在再次抽检中两次依然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含跟踪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场监管委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柴油的,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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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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