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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访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周石平
作者: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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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周石平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郝军/摄
  开栏的话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重大判断,也是新时代做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着眼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费者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为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本报即日起开设专栏对此进行报道。
■本报记者 冯松龄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日益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这一切成绩的取得都与工商总局对消保工作的重视密不可分。
  谈及今年工商总局消费维权的工作重点,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周石平近日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消费者为中心,紧紧围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和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强化信用约束,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健全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共治
  中国消费者报:今年,工商总局消保局将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
  周石平:新的一年里,消保局将从两个方面健全法规制度,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首先,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并据此修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等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其次,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探索推进消费维权领域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律援助、诉调对接、公益诉讼等工作,健全协作制度。积极指导地方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地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从而解决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
  中国消费者报:在社会共治方面,消保局将做哪些工作提升社会消费维权合力?
  周石平:社会共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手段。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将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力度。依据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委全联动、省级全覆盖”。指导各地不断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惩戒
  中国消费者报:今年,工商总局对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方面是否会有一些新举措?
  周石平: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对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工商总局消保局将从完善和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三个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在完善和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方面,消保局将按照“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商品退换货和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和引导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监督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在发挥行业自律和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方面,消保局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制定优于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在行业内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以优于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对消费者负责与对经营者自身发展负责的良性循环。
  在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方面,消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公示消费者对经营者投诉信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商品质量违法案件、消费侵权案件的处罚信息。严格规范程序,指导各地依法及时通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官网、主流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过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和惩戒作用,在消费维权领域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关注维权热点开展专项检查
  中国消费者报:在消费者普遍关注的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方面,消保局将开展哪些方面工作?
  周石平:今年,消保局将继续密切关注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在商品质量抽检方面,将突出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新兴消费品等重点,部署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各地集中力量对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开展专项网络抽检并加大抽检后处理的工作力度。配合“六一”儿童节、国庆节、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据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约谈重点企业,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进一步规范抽检行为,积极总结、探索规范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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