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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2315春节受理诉求近3000件
网络预订和租赁服务成热点
作者:刘先智


  2月22日,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发布信息,2018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15日至2月21日),江苏省各级12315中心共接收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2963件,比2017年春节长假期间上升32.8%,其中,投诉797件,同比上升55.05%;举报74件,同比上升85%;咨询2092件,同比上升24.82%。
  商品类投诉热点集中在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服装鞋帽方面,不少消费者反映其购买的服装存在起球、掉色、扣子易掉等各类质量问题,而商家未能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理;经营者举办购物促销返券活动,但对返券的使用限制未做说明等。
  通讯产品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网购手机,经营者收单不发货;手机有闪屏、屏幕黑点等质量问题;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家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家用电器方面,投诉主要涉及七天无理由退货、促销活动期间购买的商品不按规则返券,或购买的家电存在质量问题而经营者不及时处理等。
  服务类投诉热点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网络销售服务、租赁服务方面。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餐饮和住宿方面,节日期间去餐馆点菜,商家上菜迟延,过节期间加价收费或强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通过网站预订旅馆,住宿环境卫生差,被子发霉、床单被套有脏污,要求退房遭到拒绝。网上订了5间房,到店后只提供了1间;订2间套房,下午两点到店,七点才入住。
  网络销售服务方面,通过网站预订景点门票,到达时无法验证取票;购买的电影卡超过有效期,影院不允许使用;团购KTV包间券,到达时被告知春节期间不能使用;购买的礼品券、蛋糕券,要求退款遭到商家拒绝;购买的代金券,节日期间商家以后台关闭为由拒绝使用。网上订火车票,实际并没有该车次,商家同意退票但服务费不退;网上订的游船票,预约取票时被告知票已售完;网上租车,由于不能修改取车时间立即取消订单,商家称要收取当天租金;网上订的汽车票,APP提示去现场改签,但现场只能退票,商家不肯承担退票费;网上订的高铁票,商家没有通知未订成功;电话订购的半成品年夜饭一直未派送。
  租赁服务方面,据苏州12315机构统计,春节期间消费者针对一家共享电动车租赁服务公司的投诉达21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在某出行APP上注册租用电瓶车,由于各种原因不想租了,申请退还押金,商家承诺2-7个工作日退还,但消费者一直未收到退款,之后该公司又更新了软件,私自把押金转到APP账户余额里,消费者无法提现,造成很多二次投诉。
  另据介绍,消费者咨询主要涉及有关商品质量标准或服务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而对于相关举报案件线索,已全部移交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刘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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