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2017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去年浦东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费纠纷案件32605件,共审结32435件,收案数与结案数均为历年最高。其中,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数量从2016年的329件增加到2017年的568件,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亦由2016年的27家增长至2017年的41家。
据分析,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信用卡纠纷增幅显著,金融借款纠纷多集中于消费信用和车辆贷款等方面。二是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快速上升,案件类型多样化,刑民交叉问题进一步凸显。三是金融创新引发的金融消费者群体性纠纷增多。四是人身保险纠纷案件增多,外地保险公司应诉率低、调撤难度较大。
办案法官介绍,涉互联网金融纠纷的内容已从单纯的网络借款逐渐向互联网众筹、互联网理财等方向发展,纠纷内容趋向多样化与复杂化。在互联网技术革新的快速推动下,互联网金融往往面临着法律规范缺失及金融监管不足的困境,极易诱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犯罪。
白皮书还显示,除为借款方、出借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双方达成借贷合同的正规交易模式外,债权转让、影子银行、隐性担保、债权拆分、期限错配等交易模式的效力均存在争议。
部分P2P平台未能对借款人资质、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必要审查,使得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本金获取利息而引发大量纠纷。此外,P2P平台服务费收取缺乏明确的监管规则,利息与额外收取的服务费两项叠加后往往突破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24%上限。
浦东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互联网背景下形成的新类型金融消费业务,应在开通和使用前详细了解其业务特点和流程,明晰相应的交易规则和交易风险,审慎选择与自身交易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金融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风险收益观,了解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警惕各类“无风险高收益”“保本保收益”的金融产品宣传,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周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