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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展商家卷款走人 主办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唐文星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唐文星 记者李青山)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前不久在珠海举办的车展上,一车商卷款跑路。消委会表示,举办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2017年11月5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珠海公司)、太平洋汽车网、卡盟网在珠海联合举办车展。消费者黄先生在现场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展销商优车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车酷公司)销售的小汽车,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及4万元首付款。约定提车期满后,优车酷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车,甚至拒接电话。此时,黄先生这才发现,该公司门店已转让他人,公司负责人卷款潜逃。
  黄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认为车展主办单位审核不严,放任销售公司,应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广东省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多次与车展主办方联系,但各家主办单位均态度消极,拖延应对,纠纷调解无法继续。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针对该起纠纷,消费者有权要求中国人保珠海公司、太平洋汽车网、卡盟网承担购车损失。但3家主办单位不仅拒绝承担法定责任,且没有尽到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在广东省消委会介入后,主办方依旧消极对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委会将支持消费者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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