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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 新设立企业登记1.5个工作日完成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抚顺市工商局和市审批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抚顺市工商局积极落实抚顺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3450”改革的意见》,市局注册分局从3月26日起,已全面实行企业预核名0.5个工作日,新设立企业登记1.5个工作日完成,为抚顺“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抚顺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中,明确了“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即“3450”改革。其中,就“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完成”对相关责任单位在办理时限上提出具体要求:市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0.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核准、领取营业执照1.5个工作日完成;公安部门即时办理公章备案,公章刻制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由公安部门督促印章刻制企业尽快完成;人民银行银行开户1个工作日完成;税务部门即时办理涉税事项凭工商部门的信息推送。
  抚顺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改革顺利实施:加强登记窗口建设,通过合理调整,抽调人员充实到登记窗口,提高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实现改革任务提供硬件保障。实施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要求各登记机关实施企业名称预核准和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优化登记审批流程,出台全市登记机关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无需前置审批和非重点行业实行一人核准制。先后与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在抚顺的分行签订联合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协议,充分利用银行系统点多面广的优势实施登记全程电子化代办服务,实现了“全程网上办、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利用工商系统业务内网加强业务指导,发挥登记注册微信群的便捷优势,及时答复登记窗口提出的登记疑难问题。设置“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简化名称登记和审批流程,通过为企业提供延伸服务等措施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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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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