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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批前公示当成“定稿”
聊城一小区1600户业主租路出行
作者:王赠超 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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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涉事小区宣传海报。
图二:涉事小区违建大门。
■王赠超 本报记者 王照重 文/摄
  “我们所在的小区利用聊城市规划局批前公示,向我们虚假宣传该项目的建设规划,现在承诺的生活配套没了,连进出小区的路都是租用的,而且房子未经过综合验收就违规交房。”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恒大名都小区业主代表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目前该小区1600户共计5500余业主只能通过违规建设的大门进出小区。
承诺的生活配套设施没影了
  4月2日,聊城恒大名都小区业主代表黄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016年10月,该小区开发商——聊城南郊名都置业有限公司将已竣工的A地块一期住房交给业主使用,但业主很快发现了问题:虽然小区的生活配套设施还未开始建设,但唯一建好的小区大门与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大门有天壤之别。
  黄先生说:“当时有很多业主去找过开发商询问此事,开发商表示该大门只供临时使用,会在二期工程完工后,统一建造售楼时所承诺的一切生活配套设施,也包括小区的大门。与此同时,开发商还特意在《业主手册》的醒目位置,再次承诺了该项目‘物业形态涵盖了高档住宅、购物商场、商务办公、风情商业街等生活配套设施’。”
  2017年10月,开发商此前宣传中提到的该项目建设的B地块、C地块全部拆迁完毕,黄先生等小区业主以为他们憧憬的生活配套设施将很快投入建设。然而,2017年12月6日,在小区内张贴的一封公开信打破了住户内心的平静。从公开信中可以看到:原本被项目开发商承诺用来建设星级酒店、购物商场、商务办公、风情商业街、幼儿园、大型运动中心等设施的C地块,将用于建设聊城市政府服务中心;B地块用来建设回迁区。这意味着,此前该项目承诺的生活配套设施全部化为泡影。
  黄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此事,相关负责人王经理曾公开回复业主称,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政府改变了原来B、C地块的规划,作为开发商无权干涉政府对用地规划的变更。当初承诺的星级酒店、购物商场、商务办公、风情商业街、幼儿园、大型运动中心等将不再进行建设。
  “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共有52栋高层住宅,具有最齐全的星级配套,最美的皇家园林。”业主代表黄先生拿着该项目当时的宣传手册告诉记者,“现在配套设施全没了,小区里就只有光秃秃的8栋楼,这是赤裸裸的虚假宣传。”
  据了解,今年3月31日,小区业主代表车先生通过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将此事反映给做客节目的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工商局广告处王处长表示,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已经受理了关于该项目虚假宣传的投诉,目前正处在前期核查阶段,聊城市工商局将及时督导案件进展情况,并向山东省工商局汇报。
批前公示规划图不生效
  小区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说不建就不建了,对于开发商给出的解释,黄先生等小区业主并不满意。在与开发商方面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业主代表们找到了聊城市政府、东昌区政府,询问是否存在政府改变用地规划的情况。
  黄先生称,2017年12月15日,他们收到了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山东省聊城市规划局的答复信,其中内容显示,该项目用于宣传的批前公示规划图,未经正式审批,因此不生效。规划批前公示的目的是审批前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目前,聊城市规划局仅对该片区聊城南郊名都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部分批准了相应的规划,并进行了批后公告。片区内的B、C地块,土地使用权尚未出让,没有批准开发建设规划。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业主代表丁先生提供的3月13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上看到,“小区(A地块)东侧建设的大门及围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违法建设”。小区业主的出入道路也是开发商向聊城市水利局下属单位位山灌区管理处陈口管理所租赁的。
  4月4日,记者从聊城市规划局官方网站查询得知,2013年1月11日,聊城市规划局在《聊城日报》、《聊城晚报》、市规划局公示栏及网站、市行政服务大厅中心公示栏和项目现场,对该小区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2月10日。批前公示包括了这一项目对外宣传的A、B、C三个地块。而关于项目的最新批后公示是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聊城市城区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计表》,该表显示开发商聊城南郊名都置业有限公司获得A地块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4年4月4日。
  黄先生告诉记者,该批前公示图与项目当时用于宣传的规划图是一样的,包括了A、B、C三个地块。但实际上仅有A地块的规划获批,B、C地块还在政府手中。
未通过综合验收违规交房
  业主代表丁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不仅仅是小区的生活配套没了,小区交房时给业主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签章处均没有盖章,并且开发商也没有向业主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我找到开发商索要综合验收报告,工作人员却只给了我一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这只是一份单体验收证明。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小区内多栋楼压根未经过综合验收,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丁先生说。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3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4条也规定,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必须进行项目综合验收。
  丁先生说,3月9日他通过聊城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反映了恒大名都小区违规交房的问题,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局长答复,商品房必须在通过综合验收之后才可交房,未通过综合验收就交房的肯定是违规交房。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发现该项目存在未通过综合验收就进行交房问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黄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希望开发商能兑现当初承诺,对欺诈行为进行赔偿。
  对于1600户业主的投诉问题,《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了当时负责该项目的王经理,王经理以不再负责该项目、因制度规定等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关于此事的后续情况,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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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楼市·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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