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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数据扼住网络传销的咽喉
作者:黄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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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正军/图
■本报记者 黄劼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传销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和监管也面临新挑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建立不到半年的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利用大数据对网络传销进行监测,识别涉嫌传销组织的准确率可达99%,对传销举报数据的覆盖率达95%。截至今年2月28日,基地已累计发现涉嫌传销组织、平台3534家。
监测基地落户广东
  据介绍,2010年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的迅速发展,跨地域、无接触式的网络传销开始成为主流。不少传销组织的参与者分散在全国各地甚至境外,电子证据难以固定,再加上网络传销蔓延速度快,给职能部门的监管、取证、打击带来了新的挑战。当网络传销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组织者往往以后台系统故障、数据维护等为借口,关闭会员系统,携款潜逃,使下线的众多参与人员遭受财产损失。
  2017年11月17日,原工商总局在广东深圳与腾讯公司就“打击传销活动、清理网络传销信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等进行沟通,双方正式签订了《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合作备忘录》,决定在广东共同建立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
大数据构建打传链条
  据介绍,基于海量的用户数据,腾讯构建了全球较大的安全行为数据库,内容涵盖风险网址、诈骗电话、骚扰短信、恶意APK、病毒木马等网络安全数据,覆盖了超过99%的中国网民。基于这些数据,积累了强大的互联网恶意数据识别能力。网址云每日提供350亿次查询服务,对15亿未知网址进行检测;APK云每日提供100亿次查询服务,对1500万APK文件进行检测,对新型网络传销依托的网站、APK等载体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覆盖和分析,从而为监管部门提早布防、打早打小提供有效的数据与技术支撑。
  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主要依托腾讯安全大数据、核心技术和海量用户优势,同时利用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丰富的网络数据分析处理经验和网络固证技术,实现对传销平台的感知发现、预警分析、线索追踪和证据固定,逐步形成“主动发现传销平台——传销平台预警播报——传销平台线索追踪——案件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的业务链条,通过可视化技术清晰呈现出事件关联、预警、追踪等业务,将执法部门的“云上稽查系统”与腾讯公司的“网络传销态势感知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开展线上监测、数据传输、调查处置等工作,共同打造无传销网络平台。
12份报告揭露涉传主体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了解到,该基地自去年11月17日开始运行,经数据分析整理和关联相关信息,得出涉嫌传销高风险组织主体监测报告12份,已上报原工商总局,由总局下发涉传组织地属监管部门开展线下实证,另向广东省工商局通报涉嫌传销高风险组织主体49个,由广东省工商局部署开展线下实证和查处。针对深圳地区的涉嫌传销主体,目前已有3家定性为传销;6家企业因涉嫌传销被调查;4家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已移交公安机关;32家企业查无下落,全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
  3月28日,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与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联合发布了《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截至今年2月28日,基地已累计发现涉嫌传销组织、平台3534家,活跃参与人数3176万,其中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为58%。
  针对新型网络传销传播快、地域分散、隐蔽性强等特点,需要创新技术,及时、主动发现。白皮书提出,一方面,监管政策、法律法规需要与时俱进,特别是要及时填补针对新型网络传销模式的盲区,在涉及投资理财、蕴含非法集资风险的领域,要补充制定针对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活动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等,如新型金融犯罪活动的界定、消费者隐私保护、个人信息运用、安全认证手段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明确互联网平台的处置权利和责任边界;加强穿透式监管、行为和功能监管,对于目前监管规则仍处于真空状态的收益权转让、互联网理财等业务类型,要明确监管主体和业务资质,给予市场合理的预期,保证监管制度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要强化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国家与地方监管机构之间、金融与工商监管机构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缓释跨界经营、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之间的制度性错配程度,提升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监管规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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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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