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谎称“自愿连锁经营”非法获利
4名传销人员获刑
作者:刘文新


  本报贵阳讯(记者刘文新)江西省万载县的易某、易某娟、吴某、伍某洁等4人,因在贵州省贵阳市组织、领导“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日前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查,2011年3月,易某经人介绍,从江西省万载县来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加入“自愿连锁经营”项目,不久,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同样来自江西省万载县的吴某、伍某洁、易某娟等十余人,追随他开展“自愿连锁经营”。2012年12月,易某晋升为“老总”,负责“自愿连锁经营”项目内部的“自律”管理。
  吴某、伍某洁、易某娟等人又直接或间接发展多人加入“自愿连锁经营”项目,并相继晋升为“老总”。
  据了解,“自愿连锁经营”项目打着“西部大开发”“国家发展重点项目”的幌子,开展所谓的“纯资本运作连锁经营”,鼓吹“从参加到出局,靠收取新人加入的返利,可最终获利1040万元”。参加者需认缴份额,首份3800元,其中包括500元的“精品服装费”,其余每份3300元,最高可认购21份,声称两年后最高可获利1040万元。
  该项目采用“五级三晋制”的组织结构,即设置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又称老总)5个层级,并以积累的份额和层级作为晋升更高级别的条件。
  该项目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按“老总”“经理室”“家庭”3个层级对参加“连锁经营”的人员进行管理,以达到“层层复制、层层落实、层层管理不脱节”。“老总”单独或者共同建立并直接管理“经理室”,通过“经理室”对未上到老总级别的人员进行管理,“经理室”有6个职能窗口,由“大总管、自律总管、自律配合、申购总管、能力窗口、经晨窗口”组成。每个职务有各种明确分工,根据具体分工对组织进行管理。
  参加人员所缴纳的份额,除少量返还给认缴人员外,按照一定比例和分配模式,由“直接上线”“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予以瓜分。
  2015年10月26日,伍某洁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贵阳市公安局抓获。随后,易某、易某娟、吴某3人先后落网。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易某、易某娟、吴某、伍某洁等4人提起公诉。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连锁经营”为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处罚。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易某系主犯,被告人易某娟、吴某、伍某洁系从犯,应从轻处罚。
  2016年12月23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易某娟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伍某洁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阳市中院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谎称“自愿连锁经营”非法获利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