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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秘书处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4月28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劳动和技能竞赛推进大会在北京举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据悉,今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有99个集体。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始终牢记为消费者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创新引领,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于2015年依法提起全国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被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推荐入选“2015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也被国际消联二十次大会作为最佳实践案例。2015年,作为唯一地方组织被原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消费维权贡献人物”。
  上海市消保委坚持把“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维权理念贯穿始终,恪尽职守、毫不懈怠地保障消费者诉求实现。先后创立投诉联网、专业维权、诉调对接、跨域(境)联动等近10种机制,化解消费争议和纠纷,2015年至2017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2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7亿元。
  为了传递维权正能量,不断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5年,上海市消保委在全国首先建立“月月新闻通气会”制度,至2017年底,已召开新闻通气会44场次,推送微博、微信1300余条,同时,与中央和地方媒体加强战略合作,播出、刊出维权新闻6万余条,编撰刊出专栏专刊251期。
  为了维护消费公平,促进维权正义,上海市消保委坚持创新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比较试验、评议约谈等监督手段,务求取得实效,为了加强团队建设,坚持以党为牵引,通过建立定期学习制度、结对共建制度、党群互助制度,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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