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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取“指标费”工商调解退定金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消费者曾先生通过房屋中介机构预订了一套商品房,交首付款时被告知要交一笔2.5万元的“指标费”。近日,经重庆市工商局九龙坡区分局调解,双方解除了购房协议,中介机构将购房定金全额退还。
  据介绍,3月20日,曾先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鸿云房地产”看房,该机构广告及销售顾问都称购房能够享受该市育才中学的入学指标。销售顾问做了预算表,曾先生觉得价格合理,就签订了商品房购房协议。3月23日,曾先生去交首付款时,销售顾问要求他交纳2.5万元,说该笔费用是就读育才中学的“指标费”。曾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退还2万元购房定金,遭到拒绝。曾先生向重庆市九龙坡区工商分局投诉。
  经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调解,双方于近日达成协议,解除商品房购房协议,中介机构全额退还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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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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