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唐文星 记者李青山)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报告显示,第一季度共受理投诉742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41万元。其中,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的增速引人注目。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到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2270件,同比增长127%。其中关于售后服务的问题最为突出,共1063件,占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的46.83%。
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者虚假宣传培训效果、师资力量、机构资质、售后服务等;教学质量差、配套设施不全;频繁更换教师、培训课程安排不到位、服务态度欠佳;消费者退款难,被收取高额违约金等。
消费者王女士去年年底在国际灵子舞蹈培训机构老师的推荐下,参加了古典舞的体验课。王女士与该老师反复确认,得到以后就由该老师负责教课的承诺后,报名了该古典舞课程。上了两节课后,任课老师就换成了另一位老师。王女士多次沟通,希望换回原古典舞老师授课,否则退回剩余学费。培训机构否认曾有过安排固定教师的承诺,并以收据上已写明“学费概不退、不得转让”为由拒绝退费。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培训机构通过体验课的营销手段促使消费者缴费报名,随后违背承诺,且未向消费者作出任何解释,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涉嫌虚假宣传;收据上标注“学费概不退、不得转让”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可认定为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教育机构退课退款。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培训课程前,应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口碑、资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签署合同前要认真查阅合同条款;不要盲目听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