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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查处医疗公司销售劣药案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医药公司销售劣药案。福建朗创药业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用幼虫与植物根拼接出的“凉山虫草”及性状不符的“金线莲”,被处以罚款493684.8元。
  2017年9月,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福建朗创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一批疑似“冬虫夏草”和“金线莲”的中药材。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凉山虫草”性状由昆虫幼虫与植物的根拼接而成,薄层色谱检出与腺苷对照品相应的斑点,认定为劣药;“金线莲”性状不符合福建省中药材准(2006年版)的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今年1月17日,该局委托福建立信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涉案药品进行市场批发价鉴定,根椐《价格评估结论书》,涉案“金线莲”“凉山虫草”评估价格为352632元。
  福建朗创药业有限公司在购进上述药品时,未建立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涉嫌违反《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经营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鉴于上述两种涉案药品尚未销售,日前,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药品,并处以罚款4936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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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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