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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息加密势在必行
作者: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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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胡军
  “单向透明,这是非常可怕的一种状况,你完全不清楚到底是谁泄露了你的个人隐私,包括姓名、电话、住址等等,这些都是与基本安全有关的,卖家骚扰甚至上门滋事的情况并不鲜见,怎么办?”日前,因为一次差评屡次遭遇卖家电话骚扰甚至恐吓的北京消费者左先生深感担忧,“不网购,生活便利性确实受影响,但网购,这些信息到底谁来保障呢?一个差评就能惹来杀身之祸,并不是传说啊。”
  今年4月底,一则新疆卖家因消费者差评而声称要血洗消费者全家的新闻,极大地刺激了众多消费者敏感的神经。记者调查发现,因个人信息单向透明导致的骚扰甚至人身攻击并不罕见,而买卖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以获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也层出不穷。“这种现象必须强力遏止,否则真的会出大问题。”对于网络消费信息的完全单向透明,从事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工作十余年的网络信息安全专家赵先生对记者表示,“很让人费解,现有的加密技术已经很容易做到,为什么网络平台就是不主动采用呢?”
信息泄露成消费者心中隐痛
  在今年3月底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公开表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当然我们也要遵循一些原则,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就会去使用它的。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基本标准。”
  此言一出,国内舆论哗然,但是,从由此引发的关注和争论来看,该言论可能体现了国内主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普遍思维。那么,国内消费者真的仅仅为了生活的便利,就主动放弃了个人隐私吗?“没有理由去指责或者对骂,消费者更多的是无奈,中国消费者怎么可能丝毫不在意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呢?”对于主流网络平台的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观念,经常网购的资深软件工程师贺女士苦笑道,“但是,互联网科技的洪流是如此的犀利和锐不可当,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手机应用,消费者基本无可选择地裸奔,所有个人隐私信息都不得不对服务提供商们单向透明,没有机构主动考虑消费者的权益,而更多的是考虑收割消费者的便利性。”
  诚然,在互联网科技研发与应用大潮之下,算法与大数据正攻城略地般进入各领域,无论算法推算消费者、算法推荐新闻、大数据消费,还是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治理,消费者享受便利的代价就是隐私问题。比如在每一个主流电商平台,消费者只需稍作浏览,或在某个页面作稍长时间的停留,同类商品就立马展现在其他网页,消费者毫无隐私可言;而接受服务必须提供的地址定位、手机号码、送货地址等等,也都无遮无拦地暴露在电商、物流公司、卖家的后台上。因此,虽然许多消费者恰如李彦宏所讲,为效率可以放弃隐私,但是,并非消费者们真正发自内心的“愿意”,而是“不得不”。
买卖隐私信息成了一门生意
  近年来,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各类诈骗案件背后都是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无底线交易。同时,由于安全意识和技术防范能力等原因,各大互联网消费平台都不同程度地面临“撞库”风险。
  今年2月17日,互联网安全问题发布平台乌云漏洞报告平台发布了“无须密码可随意登录某某大型网购平台账号”“认证缺陷导致可任意登录某某账号”两条信息。根据乌云发出的信息显示,此问题为设计缺陷或逻辑错误,危害等级为“高”。对此,该网购平台在当天做出反应,称这是新业务规则引发的短时漏洞,已经第一时间完成修复,被曝出的两条漏洞是对用户的账号隐私安全造成威胁,通过浏览器或是其他路径就可以浏览到用户的交易记录等账户信息,但是不会有操作账户的权利,同时确认没有消费者因此引发任何资金风险和损失。
  但是,消费者们依然担心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对自身造成安全隐患的同时,引来钓鱼网站等网络欺诈行为的增加,造成又一轮的“开房信息泄露门”。
  “网购平台说没有造成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消费者也就那么一听,完全没有任何其他的印证渠道。”对于平台的解释,自称“超级剁手党”的北京刘女士表示不值一听,“作为普通消费者,只要你在某些网站买过东西,填写过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就会不断接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这些信息是谁泄露的,消费者心知肚明,没保护好这些信息的平台也心知肚明,生意就是生意,别说得那么高尚。”
  在调查中,受访者普遍认为,消费信息被当作生意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但是为了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的便利度,只能假装漠视自己的隐私权益。而且绝大多数受访者都保有最后一丝善良的信念:大公司至少比小公司靠谱,只要企业愿意,是有办法守护这些个人隐私信息的,而且这对企业的商业信誉也有好处。
信息加密方能确保消费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周鸿祎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指出,在大数据时代,为防止互联网企业对用户数据的滥用,应依法加强对用户数据的保护,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对用户数据保护进行更清晰的定义,制定用户隐私信息保护三原则:一是要明确用户数据信息是用户个人资产;二是要保障用户对数据信息使用的知情权、选择权;三是要明确互联网公司保护用户数据信息安全的责任。“以目前的加密技术水平,对网络购物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加密并不困难,完全可以做到对平台、卖家和物流公司等等信息接触和保有者的约束,也可以彻底保证这些信息的有效利用,目前打车平台的电话双向加密技术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网络消费个人隐私信息加密问题,网络信息安全专家赵先生认为迫在眉睫,而且技术十分成熟。
  正如周鸿祎在两会提案中说的,大数据时代,个人已经变得非常透明。只要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无论是聊天、搜索还是看视频、阅读,都会产生实时的、海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反馈给互联网公司,所以有“网民都在给互联网公司打工”的形象说法。互联网企业滥用用户数据信息的风险和隐患开始显现,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用户对个人稳私保护变得特别关注。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互联网公司的自觉自律,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对此,周鸿祎的建议十分中肯:“只有用户觉得自己的信息是安全的、放心的,他们才会更大胆地去尝试各种新的互联网服务,互联网也才能由此实现可持续的安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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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5 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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