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发布《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从6月21日至27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作出详细的规定。第四章指出,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点评
为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海南将逐步停止销售燃油汽车。小客车保有量管控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海南将成为又一个汽车限购的地区。 (点评: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