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进口汽配无中文标识 企业被责令整改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7月9日至10日,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高新产业开发区分局按照《鞍山市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两个工商所协同执法,责令销售缺少中文标识进口零件的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鞍山工商高新分局在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对辖区内汽车销售及修理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实地走访高新区内的凯奔得汽车服务中心、友谊名车维修美容中心、“一带一路”养车厂、美和汽车服务中心等30余家汽车销售及修理行业市场主体,对销售、改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开展综合治理,严查严管非法改装车辆及非标零部件。
  此次排查发现个别企业销售的进口零件缺少中文标识。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加贴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包含品牌、品名、产地、生产日期、进口商或经销商等内容,没有中文标签不得进入零售市场进行销售。执法人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进口汽配无中文标识 企业被责令整改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